多數用戶碰到的進駐新房或是購得二手房,有不知名的噪音擾亂正常生活作息,這均適用于住宅噪音標準規范范疇。那么我國現行的住宅噪音標準有哪些呢?噪聲治理專家為大家具體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沒有關于住宅室內噪聲控制標準的內容,住戶就算為此打官司,也缺乏法律支持;
《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針對室外制定,共分五類標準,不適用于住宅室內噪音標準依據;
《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針對生活噪聲和商業噪聲制定,不適用室內噪音標準依據;
《住宅隔聲設計規范》,建設部制定的住宅室內允許噪聲標準,臥室、書房的噪聲限制是白天較高40分貝,夜間較高30分貝。該標準不是環保部門制定,環保部門不以此作為執法依據。《住宅隔聲設計規范》有以下條例對住宅設計提出標準要求:
(1)住宅應在平面布置和建筑構造上采取防噪聲措施。臥室、起居室在關窗狀態下的白天允許噪聲級為50dB(A聲級),夜間允許噪聲級為40dB(A聲級)。
(2)樓板的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不應大于75dB。
(3)應采取構造措施提高樓板的撞擊聲隔聲性能。
(4)空氣聲計權隔聲量,樓板不應小于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樓板不應小于55dB,分戶墻不應小于40dB,外墻不應小于30dB,戶門不應小于25dB。
(5)應采取構造措施提高樓板、分戶墻、外窗、戶門的空氣聲隔聲性能。
(6)水、暖、電、氣管線穿過樓板和墻體時,孔洞周邊應采取密封隔聲措施。
(7)電梯不應與臥室、起居室緊鄰布置。受條件限制需要緊鄰布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隔聲和減振措施。
(8)管道井、水泵房、風機房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水泵、風機應采取減振措施。
綜合來看,《住宅隔聲設計規范》對住宅樓內構件噪音和配套設備電梯、水泵、變壓器、空調、地下車庫出入口噪音有明確限值標準。但對項目實施后期無約束力,亦不可做法律采集依據。
以上內容由非燕環境北京噪聲治理專家整理發布,想了解更多關于噪聲治理資訊內容,請登錄我們的官方網站:m.zylyw.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