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噪聲及其危害
噪聲是指人們不需要或感覺厭煩,甚至難以忍受的聲音。北京噪聲治理專家介紹噪聲一般用聲強或聲壓大小的變化程度來衡量,單位為分貝(dB)。礦山的空壓機、鑿巖機、球磨機等是重要的噪聲源。
噪聲的危害如下:
●損傷聽力,危害健康。長期在高噪聲場所工作,會發生耳痛或耳鳴,還可能發生噪聲性耳聾或聽力喪失。此外還能使人難以入睡,眩暈和眼球震顫,引發頭痛、頭暈、心悸、易疲倦、易激怒、睡眠障礙等神經衰弱綜合癥,心血管病及胃腸功能紊亂等。
●影響生產過程中的語言交流。強噪聲影響對聲音報警及其他信號的感覺和鑒別,掩蔽設備異常和事故苗頭階段的音響信號,干擾人員之間的語言交流,從而影響安全生產。
●人員在強噪聲下工作,會對人的心理造成強烈刺激,易煩躁,情緒波動,注意力分散,容易引發安全事故。
2、振動及其危害
生產設備、工具產生的振動稱為生產性振動,如礦山手持式鑿巖機等作業時產生的振動。按振動對人體作用的方式,可分為全身振動和局部振動兩種。局部振動典型表現為發作性手指發白(白指癥)。患者多為神經衰弱癥和手部癥狀。手部癥狀以手指發麻、疼痛、發脹、發涼、手心多汗、遇冷后手指發白為主,其次為手僵、手無力、手顫和關節肌肉疼痛等不適。全身振動引起的功能性改變,脫離接觸和休息后,多能自行恢復。
3、噪聲、振動的控制措施
工礦企業噪聲治理設計標準規定:8小時工作情況下,作業場所的噪聲不超過90dB(A)。局部振動衛生標準為,使用振動工具或工件的作業,工具手柄或工件4h等能量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不得超過5m/s2。控制噪聲、振動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消除或降低聲源噪聲
應逐步淘汰噪聲、振動超標的工藝設備;嚴格控制制造和安裝質量,防止振動;保持靜態和動態平衡;加強潤滑,降低摩擦噪聲等。
(2)降低傳遞途徑中的噪聲
可以采取隔聲、吸聲、消聲等措施,如建隔音操作室,將噪聲源密閉,采用吸聲材料等。
(3)加強個體防護
在噪聲超標的作業環境中,應佩帶防聲耳塞、耳罩和防聲帽盔等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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